【本文由“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啦”推荐,来自《林立:现行法律对滥诉者太客气了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我也碰到过滥诉,结果也是我赢了。我从2017年开始在新加坡管理一家公司,2024年开除了我的副CEO,因为她勾结外人骗公司的钱。然后她就在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诉我,说我开除她是非法的,要我赔几十万元新币。她以为她作为一个新加坡人起诉我这个中国人,我会害怕,就会直接赔她钱。但是我让公司董事会通过一项保护员工的决议,由公司出钱给我请律师应诉。法官在听证会上直接驳回她的请求,判她赔我12500新币,法官的理由非常直接,开除她明显是公司行为,她就算是起诉也应该起诉公司,而不是我这个CEO,如果判她赢,将会开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,以后所有有怨气的员工都可以借此起诉管理者而不是公司。她不服又上诉,第二个法官还是在听证会上驳回她的请求,又判她赔我9500新币,总计22000新币,然后她就不再上诉了,钱也赔了。注意两次都是只上了听证会,都没有真正上法庭。当然最后她赔的钱直接交了律师费,所以律师真能挣到钱,但是也真是要把所有法律条文和以往判例都背的滚瓜烂熟,确实挺难的。